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新规7月施行 都市灵活就业者迎来"工伤保险"兜底

来源:网络 2026-05-30 22:11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5月29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,明确《超龄劳动者用工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规定要求,用人单位聘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、继续在岗工作的超龄劳动者,应当为其单独缴纳工伤保险,并参照在职职工标准保障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及最低工资。
这对城市中大量从事保洁、保安、外卖众包及家政服务的超龄务工人员是实质性利好——此前他们往往因"已退休"无法参加工伤保险,发生工伤后维权困难。新规明确,超龄劳动者发生职业伤害可申请工伤认定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;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的,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全总法律部负责人提醒,超龄劳动者应保留考勤记录、工资流水及工作安排凭证,一旦发生争议可作为劳动关系或用工事实的证明。各地仲裁委将开辟"超龄劳动权益"绿色通道,原则上30日内结案。多位劳动法学者表示,这标志着我国灵活就业人员保障体系正从"身份"向"事实用工"延伸,是都市新就业形态治理的重要进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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